| 項 目 |
運 作 情 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01.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式 |
本公司責成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公共關係及法務等相關部門,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事宜。 |
尚符合守則第十三條之規定,無重大差異。 |
| 02.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
本公司隨時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並依法令規定申報。 |
尚符合守則第十九條之規定,無重大差異。 |
| 03.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
本公司已依法訂定《對子公司之監理作業辦法》及《長期投資管理辦法》等內部控制制度,並執行之。 |
尚符合守則第十四條之規定,無重大差異。 |
|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01.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
本公司擬於97年股東常會選任獨立董事。 |
擬俟相關法規修訂完備後適時設置。 |
| 02.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
性之情形 |
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未有連續五年未更換,或其受有處分或有損及獨立性之情事者。 |
尚符合守則第廿九條之規定,無重大差異。 |
| 三、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
| 01.公司設置獨立監察人之情
形 |
本公司尚未設置獨立監察人。 |
擬俟相關法規修訂完備後適時設置。 |
| 02.監察人與公司之員工及股
東溝通之情形 |
本公司派專人處理監察人與公司之員工及股東之溝通事宜。 |
尚符合守則第四十八條之規定,無重大差異。 |
| 四、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
管道之情形 |
本公司視各種不同狀況,設權責單位,以為對利害關係人溝通之窗口。 |
尚符合守則第五十二條之規定,無重大差異。 |
| 五、資訊公開 |
| 01.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財務
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之情
形 |
本公司透過中文網站:(www.sampo.com.tw/index.asp)隨時揭露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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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
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 置公司網站等) |
已選派了解公司各項財務、業務或能協調各部門提供相關資料,並能單獨代表公司對外發言者,擔任本公司之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
其他應公開資訊已揭露在本公司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
| 六、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等
功能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
本公司未設置提名或薪酬委員會等功能委員會。 |
本公司已設置監察人,各監察人悉依職權,健全監督及強化管理 |
| 七、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尚未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八、敘明公司對社會責任(如人權、員工權益、環保、社區參與、供應商關係及利害關係人之權利等)
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一)因應蒙特婁議定書之規定,本公司已於2004年12月啟用Cycle-Pentane之製程設備,投資金額約1.37億台幣,另配合此一環保政策,投入電冰箱環戊烷發泡與R600A冷煤設備安裝建設。
(二)為因應綠色環保之概念,本公司已要求協力廠商,全面採用RoHS生產作業環境。
(三)為因應能源日趨緊縮問題,家電產品將全部導入省電的變頻控制方式。 |
九、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董事出席及監察人列席董事會狀況、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一)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董事出席及監察人列席董事會狀況,已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二)董事對於有利害關係議案時,均已迴避參與表決。
(三)公司已為本屆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 |
十、如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者,應?明其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尚未執行自評或委託外部機構評鑑,未來將規劃實施。
註一: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參考範例」之規定。
註二:如為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期貨商者,應敘明風險管理政策、風險衡量標準及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註三:所稱公司治理自評報告,係指依據公司治理自評項目,由公司自行評估並說明,各自評項目中目前公司運作及執行情形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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